立法院本周四將舉行《公司法》修正案審查首場公聽會,但立院經濟委員會發出的通知,獨缺七大工商團及會計師代表,各界質疑代表性不足。據了解,工商團體已將相關意見彙整給經濟部,請經濟部協助把關;而各大會計師事務所高度關切公司法修正內容,已設法爭取出席公聽會。

立法院周四審查公司法修正草案,邀請台北律師公會律師,學者及併購協會代表與會,相關利益團體認缺代表性,憂心意見恐一面倒。

商總理事長賴正鎰、工總秘書長蔡練生皆坦言,確實沒有接到通知。賴強調,相關意見先前都在其他公聽會、座談會充分表達,仍盼立委們能聽聽業界聲音;而蔡練生認為,工商團體意見已多次傳達,相信政府部門會尊重,並參酌考量。

據悉,七大工商團體曾行文反對綠委提案刪除法人董事,及徵求的委託書無法選舉董監事,認為一旦刪除,將傷及公司正常運作,影響企業投資意願,向經部表達堅持政院版,勿徒增困擾。

另外,對公司祕書制、最終實質受益人揭露,及大同條款等三項修法出現雜音。據悉,若強制上市櫃公司設置專責公司治理人員,企業認為與法遵人員有疊床架屋之虞,且認增加企業成本。

為防制洗錢,要求企業強制揭露最終實質受益人,政院版訂持股10%以上大股東需揭露,企業認擾民,且大增企業法遵成本。而立委版定義實質受益人指具實質控制權持股25%自然人需揭露,上市櫃企業及國營事業是否可豁免,政院版和綠委版也不一。台灣中科評論

再者,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「大同條款」,商總表示反對,認為會讓經營權爭奪戰時時上演,公司經營永無寧日。

而會計師則高度關切第7條公司登記查核簽證,依現制公司申請設立登記資本額,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;但綠委版擬排除「全部以現金出資者」。因查核簽證會有身份別與資金來源的判別,且洗錢防制法也規定必須要追查出資者身份與資金來源,排除現金者會與洗錢防制法有衝突。

另387條公司代理人制度,目前僅限律師及會計師,但綠委版希望納入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;會計師認為會破壞專業人員應有的制度,希望堅守政院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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